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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状态:已编 文献类型:中文图书 浏览次数:10

题名/责任者:
媒体制作人法律实用手册/(美) Philip H. Miller著 何勇, 李丹林等译
出版发行项:
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9
ISBN及定价:
978-7-115-19400-8/CNY68.00
载体形态项:
IX,324页;24cm
统一题名:
Media Law for producers
丛编项:
新媒体经营与法律系列丛书
个人责任者:
米勒 (Miller, Philip H.)
个人次要责任者:
李丹林
个人次要责任者:
何勇
学科主题:
传播媒介-法律-手册
中图法分类号:
D912.101
版本附注:
据Elsevier(Singapore)Pte Ltd.2003年英文版第4版译出
出版发行附注:
由Elsevier(Singapore)Pte Ltd.授权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
责任者附注:
Philip H Miller是Irell & Manella律师行世纪城(洛杉矶)事务所的律师。专攻娱乐法与知识产权法,撰写了大量媒介和技术领域法律和政策的文章。
责任者附注:
责任者规范汉译姓: 米勒
书目附注:
有书目 (第321-324页)
提要文摘附注:
本书是针对制作人在节目制作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介绍、咨询的手册性著作。《媒体制作人法律实用手册》有作为必要知识背景的一般理论和相应司法制度的介绍,主要笔墨都落在各种具体法律问题的分析上。《媒体制作人法律实用手册》以媒介法的渊源和基本原则作为开篇,其后,就媒介产品制作的专业人士关心的重要法律问题进行了介绍和分析。虽然中国和美国在节目制作的相关法律制度和制作实务方面差异很大,但是,作为法律的基本精神,诸如公平、正义、鼓励创新等则是一致的,节目制作的基本规律也是一样的。美国在影视节目制作领域已经发展出一套完备的法律和成熟的做法,这些对于正在逐渐走向市场化的我国影视节目制作业来说具有极大的借鉴价值和参考意义。
使用对象附注:
本书可供从事传播媒介等相关人员参考阅读。
全部MARC细节信息>>
索书号 条码号 年卷期 校区—馆藏地 书刊状态
D912.101/19 S1305232   总馆—社科书库(凤阳)     可借
D912.101/19 S1305233   总馆—社科书库(凤阳)     可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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