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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状态:审校 文献类型:中文图书 浏览次数:6

题名/责任者:
论私人干预义务:网络时代的一种行政法学理更新/张亮著
出版发行项:
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21
ISBN及定价:
978-7-5426-7141-7/CNY58.00
载体形态项:
223页;23cm
其它题名:
网络时代的一种行政法学理更新
丛编项: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学术精品文库
个人责任者:
张亮 (1987-) 著
学科主题:
行政法学-研究
中图法分类号:
D912.104
责任者附注:
张亮,1987年生,浙江宁波人,民革会员,法学博士;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研究人员,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第四部副主任(挂职);台湾大学法律学院、香港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民革上海市委社法委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兼职研究员、中国行为法学会行政执法研究会理事;学术旨趣为行政法判例研究、定量实证研究、网络治理、行政检察理论;在《环球法律评论》《政治与法律》《行政法学研究》《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法制与社会发展》等CSSCI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司法部青年项目、博士后基金面上资助、民革上海市委重点课题等多项。
书目附注:
有书目(第201-221页)
提要文摘附注:
私人干预义务,是国家课予特定私主体对他人实施干预行为的行政法义务,本质上属于一种干预行政的公私协力模式,既可以是维持社会秩序的必要管理措施,也能成为追求最佳性的更优治理技术。网络时代,以平台义务为代表的私人干预义务已成为网络治理的主导模式,但是法定义务创设的正当性、责任边界、义务类型等基础问题仍有待进一步厘清。在立法上认可平台经营者私人规制活动正当性的同时,如何对其优势地位进行再规制,也需要行政法学理和制度上的更新与因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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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书号 条码号 年卷期 校区—馆藏地 书刊状态 还书位置
D912.104/34 S3868344   总馆—社科书库(凤阳)     可借 社科书库(凤阳)
D912.104/34 S3868345   总馆—社科书库(凤阳)     可借 社科书库(凤阳)
D912.104/34 S3868346   总馆—社科书库(凤阳)     可借 社科书库(凤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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