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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状态:已编 文献类型:中文图书 浏览次数:6

题名/责任者:
司法判决的生产方式:当代中国法官的制度激励与行为逻辑/翁子明著
出版发行项: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ISBN及定价:
978-7-301-15132-7/CNY29.00
载体形态项:
12,235页;23cm
并列正题名:
Production of judgment:the institutional incentive and action logic of judges in contemporary China
其它题名:
当代中国法官的制度激励与行为逻辑
其它题名:
中国法官的制度激励与行为逻辑
丛编项:
公法与政府管制丛书/刘恒主编
个人责任者:
翁子明, 1966- 著
学科主题:
法官-司法制度-研究-中国
中图法分类号:
D926.2
相关题名附注:
英文并例题名取自封面。
责任者附注:
翁子明,曾任广州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高级法官,现任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法律事务部总经理;1989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7年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律系,获法学硕士学位;2001-2002年在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进修;2008年毕业于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书目附注:
有书目(第225-233页)
提要文摘附注:
本书以制度分析为框架,以法官的制度激励和行为逻辑为切入点,对当代中国司法制度分别从政治的、管理的、法理的和技术的四个方面展开论述。笔者认为,当代中国的司法制度,是以法院内部严格的层级化组织结构和行政化管理方式,将审判活动控制在适用法律解决纠纷的范围内,在解决纠纷之中积极响应政治的要求。这种制度对法官产生一系列消极的激励,不利于形成独立的、公正的、权威的司法判决生产方式,不利于充分发挥司法的制度性功能。因此必须将司法改革从审判方式改革向司法体制改革深化,从权力配置、内部体制和外部体制上对现行的司法制度进行多层次的改革。改革的突破口应放在法官制度上,从法官员额、法官遴选、法官待遇和法官培训等方面对法官制度进行全方位的改革,消除法官素质对司法改革进程的不利影响,并以内生性力量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化。本书适合司法工作者特别是法官、律师,法律专业人士特别是法理学专业的教师和研究生,公共管理专业人士特别是司法管理的研究者阅读。
使用对象附注:
本书适合司法工作者特别是法官、律师,法律专业人士特别是法理学专业的教师和研究生,公共管理专业人士特别是司法管理的研究者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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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书号 条码号 年卷期 校区—馆藏地 书刊状态
D926.2/5 S1305161   总馆—社科书库(凤阳)     可借
D926.2/5 S1305162   总馆—社科书库(凤阳)     可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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